在南京因案件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费用确有困难,可以先向法律援助机构了解能否获得帮助。已经是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应把鉴定需要交给承办人员核对,再办理相应的费用减免。不是所有个人亲子鉴定都因此免费。

先分清“经济困难”和“已经获得法律援助”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条,对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费用依法减收或免收作了规定。这里有受援身份和司法鉴定事项的前提,不是凭一句“价格贵”就能到任何检测点免单。

还没有申请法律援助的,先说明要解决的法律事项、案件进展和经济情况。是否符合条件,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已经有人承办援助案件的,直接向承办人员说明鉴定用途与当前报价。

第一次咨询,准备这些就够了

  • 这次鉴定与什么事项有关,谁提出需要鉴定。
  • 案件由哪个机关处理,是否已经有案号或相关通知。
  • 是否收到法律援助决定,有没有承办人员。
  • 拟委托机构、项目和报价,哪些费用还没说明白。

这些是便于说明问题的准备项目,不是每个案件都必须提交同样的材料。正式申请时,按受理机构公布的材料清单提供。经济困难情况应如实说明,不必先把身份证、家庭成员资料和鉴定报告发给商业客服。

需要申请时,先找对受理机构

条例区分诉讼与非诉讼事项的申请路径。已进入诉讼的,通常向办案机关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非诉讼事项则按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事由发生地核对。行动不便等情况,也可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机构了解转交办法。

在南京市司法局官网查询公开的援助条件、程序和联系方式,再确认应当向哪一级申请。不要把普通鉴定咨询热线当作法律援助受理机关。

已经付过鉴定费,能保证退回来吗?

不能直接保证。保留委托书、票据、报价和受援材料,让承办人员与实际机构核对本次费用的处理方式。别先自行重做一份,再期待所有支出都能报销。

只想私下了解亲子关系,也能按这条规定免费做吗?

不能将这条规定理解成面向所有人的个人检测优惠。先确认是否属于法律援助事项、是否具备相应身份,以及鉴定是否为该事项所需。费用支持也不会代替法院或其他接收单位对鉴定必要性和材料的审查。

公开资料与来源说明

资料说明:主要资料读取于2026年10月25日。《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在江苏省人大网站的公布页面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南京市司法局全文页面发布于2024年12月20日;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个案按对应机构或接收单位要求办理。

  1. 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南京市司法局公开全文)
  2. 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2024修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