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判断是文字问题,还是影响身份、材料或鉴定意见的问题。大连用户收到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后发现错字,不必马上重新检测,也不能自己修图后提交。应保留原件,向出具机构说明具体位置,请其核对处理。
哪些情况可能属于补正
《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报告出具后不得擅自更改。文字表达、笔误等瑕疵可以补正,但不能改变鉴定意见原意;补正要在原文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该事项的鉴定人签名,必要时由机构出具补正书。
一个字的差异也不能只看大小。姓名、证件号码或样本编号可能关系到“是谁的报告”。不要自行断定不影响使用,应让机构核对原委托、身份记录和文书内容。
提出更正时,把问题列清楚
- 记录文书编号、出具日期和出错的页码、段落。
- 保留原报告,不涂划、不覆盖电子文件中的原内容。
- 说明正确内容的依据,必要材料按机构核实过的渠道提交。
- 问清是否需要交回原件、如何取得正式补正材料,以及已递交的副本怎样同步说明。
如果报告已经交给法院或办事窗口,应告诉该接收方正在核对何处内容。不能悄悄换一份改过的扫描件,让不同版本同时流转而没有解释。
结论存在差错,不能只叫“改个字”
同条还要求,机构发现鉴定意见存在差错时,应及时向委托人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建议。如果疑问涉及鉴定对象、检材对应或结论本身,先要求说明属于哪种问题、依据是什么,不能用简单补正掩盖实质变化。
重新鉴定是否必要,还取决于具体理由和程序。仅因不满意结果要求换一个结论,与发现可核查的错误不是同一回事。
机构说“电子版改好就行”,可以直接使用吗?
应问清这是机构依法出具的正式更正文件,还是方便阅读的副本。保留完整交付记录,并向实际接收方确认需要原件、补正书还是其他材料,不自行拼接印章和签名。
补正后原报告要扔掉吗?
先按机构要求办理原件交接,保存可以保留的版本及说明,避免以后说不清变更原因。本文不规定统一份数、收费或完成时间,这些要就具体错误核对。
公开资料与来源说明
资料说明:依据2018年10月11日通过并公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三十三条;全文刊载于2018年10月18日辽宁日报。本站于2026年10月25日读取。本文不替机构认定某处错误只是笔误,也不保证更正后一定被接收。
- 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33条:意见书不得擅自更改,文字表达、笔误等瑕疵可补正但不得改变原意,鉴定意见存在差错须书面说明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