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确实需要做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时,先让承办法援机构确认鉴定安排和费用处理,再办理委托。自己找机构交费、拿到发票,并不等于之后一定能报销。福州市2023年经费规定把审查、批准、指派放在前面;普通个人了解血缘的检测,不会仅因费用有困难就自动进入这套程序。

先问法援机构有没有把鉴定纳入案件安排

《福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明确:对已经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市级相关机构承办,并支付费用。第九条第一项同时规定,未经法援机构审查、批准、指派,法援机构不承担法律援助费用。

因此,费用紧张时最先要确认的,是这项鉴定是否与已受理的援助案件有关、是否已经安排承办,而不是先找一张低价报价单。向援助律师或法援机构说明法院、其他办案机关提出的鉴定事项,以及自己是否已经委托、付款;有相关通知和票据的,可以一并出示。这里是沟通准备建议,不是文件新增的统一申请材料清单。

文件里的700元,不能当成亲子鉴定成交价

同一规定的附件3叫“非诉讼法律事务补贴标准”。其中司法鉴定一项写的是:每件700元以下按实际鉴定收费标准补贴,超过700元按700元/件计付补贴。它说明的是法律援助经费如何计付,不是给所有亲子鉴定制定700元价格,也不是凭发票就能向个人发放700元。

如果机构报价高于这个数字,不能直接算出“差额必须由我承担”。应让法援机构和承办鉴定机构说明减免、补贴与剩余费用分别怎样处理,明确支付对象和依据后再决定如何办理。该表本身没有替某个家庭确定最终自付金额。

减收或免收费用,还有案件关联这一条件

《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办理的、与援助案件相关的司法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费用。这里有受援人身份,也有鉴定与案件相关的要求,不能省略成“所有亲子鉴定免费”。

减免费用不替代鉴定用途和材料核对。案件需要证明什么、由谁启动委托、哪些人参加,应在办案和鉴定程序中确认;不要为省钱先自行取样检测,再要求法援机构或法院接受既有报告。

常见问题

还没有获得法律援助,能先按这个办法免费做吗?

这份规定的相关安排以法援机构已经受理案件为前提。尚未获得援助时,先询问申请渠道和审查要求,不要把“有困难”自行当成已经获批。个人隐私鉴定、孕期检测也不能直接套用这里的费用安排。

已经付款了,现在应找谁核对?

先找负责案件的法援机构,说明付款时间、当时是否获批指派、鉴定与案件的关系,并保留委托文件和票据。这份规定不支持“先交费就必然报销”的承诺;是否还有可适用的处理依据,需要针对已有手续核对。

市级文件能直接决定所有区县案件的支付方式吗?

不要只凭这张补贴表作判断。先确认案件由哪一级法援机构办理,再请该机构说明适用文件、指派和结算安排。本文没有核定各区县的具体支付结果,也不代替经办机构批准费用。

DNAJD.NET由武汉三古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提供公开资料说明,不是法律援助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不接收援助申请、代收鉴定费,也不审批费用减免。

公开资料与来源说明

资料说明:市级经费规定网页发布于2023年8月2日,第十五条写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并适用于该日起受理的案件事项。省条例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所引司法厅页面发布于2022年7月4日。本站于2026年10月26日读取上述资料;读取日不是新的施行日。本文说明文件中的程序和费用边界,未核定具体案件、各区县支付安排或某机构减免金额。办理时还应核对经办机构适用的后续规定。

  1. 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第八条第五项、第九条第一项说明指派与费用承担程序;附件3是司法鉴定补贴标准,不是普通鉴定报价。第十五条写明施行日期和五年有效期。
  2. 福建省司法厅公开:《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的减收或免收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办理与案件相关的司法鉴定;不据此承诺普通个人委托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