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在陕西2025年度名册中列有“法医物证(含所有分领域及项目)”。原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度名册公告发布之日;目前未确认是否已被新名册取代,本页按历史登记记录整理,当前状态与具体受理仍需核对。

原条目的名称与范围

  • 机构全称: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610000573531749R。
  • 登记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1号楼。
  • 原名册许可证号:610010049。
  • 原条目登记日期:2010年8月31日(不是许可有效期)。
  • 法医物证范围原文节录:法医物证(含所有分领域及项目)。

这些字段见省司法厅原名册PDF第79、80页(原件未显示独立印刷页码)。只节录与本页相关的机构范围,其他类别仍以原件为准;不以鉴定人个人执业范围替代机构范围。

协同创新港1号楼,与主体代码一起看

原住所写作“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1号楼”。本页保留原地名,不为便于检索自行补成另一区县,也不把“协同创新港”整个园区都视为该所的接待或采样范围。

同一本名册还有另一机构的协同创新港4号楼记录,不能因为园区相同就合并主体。这里应核对的是“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610010049及统一代码34610000573531749R;报告或合同主体不同,应先弄清各自角色。

范围原文不等于具体受理条件

这份名册使用“含所有分领域及项目”,没有在本条逐项列亲子关系代码。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中有个体识别、三联体和二联体亲子关系、亲缘关系等分类;这是帮助理解领域的说明,不能改写成原名册逐项列出的文字。

具体个人了解、孕期或特殊样本项目是否接受,还涉及实际委托条件和专业评估,不能凭总体范围自行推定匿名寄样、采样方式、价格或报告用途。

资料时点与接下来怎么查

陕西名册公告网页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原PDF第1页列明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度名册公告发布之日,并说明之后的相关许可决定为补充。是否已被2026名册取代及之后有无变更,本文没有确认。

2026年10月25日是本站读取核对日期,不是机构登记更新日。登记住所不自动等于今天的接待或采样点;材料寄往哪里,应另向实际受理主体确认。

  1. 先打开原名册,按完整名称核对本条字段和资料日期。
  2. 再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及主管部门后续公告核对当前记录;查不到时保留查询范围和时间,不直接认定违法。
  3. 正式用途还要确认接收单位要求;发现公开资料冲突,可通过本站纠错入口提供出处和具体字段,无需上传身份证或原始DNA报告。

常见问题

对方只说“佰美”或“创新港实验室”,足以完成核验吗?

不足。先取得接受委托和出具报告的完整主体名称,再对应许可证及公开记录。品牌、园区或实验室简称,不能单独证明就是原名册中的这家司法鉴定所。

这页能证明本站推荐或代办吗?

不能。本文由武汉三古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信息门户整理,只用于核对公开信息,不能作为本站推荐、合作或代办关系的证明。本站不是上述机构,不代其采样、检测或出具报告。

公开资料与来源说明

资料说明:依据陕西2025年度名册,机构原字段见PDF第79、80页(原件未显示独立印刷页码);原条目登记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并非许可有效期。公告网页发布于2025年8月18日;原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度名册公告发布之日,统一资料采集截止日未另明示,是否已被取代待核对。2026年10月25日复用并核对同日已读取官方原件。分类说明引用湖北省司法厅2020年5月28日转载规定,与机构范围原文分开。

  1. 陕西2025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公告
    支持公告名称、网页时间及原附件;不等于当前逐机构查询结果。
  2. 陕西2025名册公告期限与补充决定
    期限至2026年度名册公告发布之日,后续相关行政许可决定为补充;是否已被取代未确认。
  3. 陕西2025名册: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
    PDF第79、80页(原件未显示独立印刷页码)支持准确名称、统一代码、许可证号、登记日期、住所和法医物证原范围;未逐项列亲子代码。
  4. 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仅说明法医物证相关分类,与本机构原始记录分开;转载日期不当作规定成文日期。
  5.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入口
    查询入口;本轮未向该服务提交逐机构交互查询,实时结果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