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向承办法院确认四件事:鉴定申请是否获准、准备查明什么问题、机构怎样确定、费用和材料按什么通知办理。法院委托鉴定,不是自己找一家机构付款后再请法院认可。双方有争议时,应把具体问题交回案件程序处理。

双方选不定机构,由谁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第8条允许当事人申请鉴定时,由双方协商选择机构。协商不成,或者法院依职权委托的,法医、物证等类别由各法院在名册内随机指定,不是由一方按价格或距离自行决定。

名册并非没有例外。无法在名册内指定机构时,规定允许按相应程序处理;双方协商选择或法院指定名册外机构的,法官还需审查资格和专业能力,再决定是否委托。不要把“不在这份法院名册”直接写成不合法,也不要把双方同意当作已经完成法院委托。

若选定的机构因技术条件或能力等原因不能受理,第9条还规定了征询其他机构的处理方式。接到不能受理的消息后,先向法院了解后续确定机构的安排,不用私下转交材料代替正式手续。

收到交费通知,先看项目和截止日期

第18条规定,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由当事人预先向专业机构支付费用。第19条要求机构在决定受理时,书面通知鉴定内容、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结算方式和交费期限。只有一个总价或一条转账消息时,应先核对是否对应本案、本次受委托机构和完整费用说明。

第20条写明,自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费,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逾期未交,视为撤回鉴定评估申请。不能自行把“最长10个工作日”当作每个人都能延后到第10天。应核对本次通知的期限;金额、收款对象或支付安排有疑问,及时向法院和机构说明,不要用不回复、不交费来代替提出异议。

这个期限从收到交费通知起算,不是从第一次电话咨询或采样起算。预交费用也不等于法院已经采纳鉴定意见。本页解释交费程序,不列各机构的亲子鉴定报价。

材料通过法院确认,不私下加进鉴定包

第22、23条要求法院移送经过庭审质证或确认的材料;机构不得自行接受当事人提交、未经法院质证或确认的鉴定材料。需要补充或重新提取材料,应由法院审查,再按通知办理。

可以先整理案号、鉴定申请、希望查明的关系问题和现有材料目录,核对哪些已经提交、哪些还需补充。这是方便沟通的清单,不是要求每个案件提供完全相同的材料。法院委托书还应载明委托事项、要求、期限和材料清单等内容,不能用中介转述替代这些信息。

常见问题

我和对方都同意某家机构,就可以直接去做吗?

先向法院确认机构确定及委托手续。双方协商选择是程序中的一步;涉及名册外机构,还需法官审查资格和能力。不要自行送样后才说明这是法院委托。

已经做过个人亲子鉴定,法院就不用再处理鉴定申请了吗?

不能这样理解。自行取得的报告可以作为现有材料向法院说明,但是否需要委托、查明什么事实以及如何处理该报告,由法院按案件程序决定。第6条要求鉴定申请围绕待证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不是有一份报告就自动完成法院委托。

对收费有疑问,不交费能算我已经申请撤诉吗?

这份规定的逾期后果是视为撤回“鉴定评估申请”,不是在这里规定整件诉讼自动撤回。对费用或通知有疑问,及时向案件联系人说明并保留通知、付款及沟通记录;其他诉讼后果仍需结合案件处理。

本页由武汉三古科技有限公司整理北京法院公开程序,不替法院批准鉴定、指定机构或判断个案证据。资料只向与案件办理有关的人员提供,不在公开留言中上传孩子的证件或完整DNA报告。

公开资料与来源说明

资料说明:所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试行规定在首都之窗显示发布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页面有效性标注为“是”。第51条写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页面未另列成文日期和具体实施日期。本文于2026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核对该页;第49条限定北京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中的对外委托,诉前调解参照执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办理还需核对承办法院的通知,不把这些期限套到个人了解类检测。

  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6、8、9、13、14条说明申请、机构确定与委托;第18–20条说明费用预交、书面通知和交费期限;第22、23条说明材料提交;第49、51条说明适用及施行边界。网页“有效性:是”为读取时所见,不据此声称已逐一排查全部后续文件。